路遥和众多的乡土作家一样,带着泥土的芳香,带着青春的激情,带着多彩的梦幻,带着淳朴的情感,从遥远而贫瘠的黄土高原走过了《在困难的子里》,经历了多劫的《人生》,来到了《平凡的世界》。他的肉体在城里,他的根在黄土地,他的血管里流动着的是带有泥土气息的血。
作为黄土地的儿子,他深受乡情和乡土文化的牵制和影响。这样的牵制和影响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已经化作了他的血肉与骨髓。因而,他最乐于也最善于写农村题材,写来自本域、来自乡间的人们的遭遇与心声。农民文化的一些最基本的东西都非常自然地融人了路遥的创作之中,因为农民社会和农民文化是紧密地一体化了的系统。地域文化、农民文化是路遥的文化根之所在。
“他们需要这块土地,只有在这块土地上那种故乡的记忆才能转化成一种艺术形态。”‘“这说明乡土作家对乡土的思想感情特别深,写起来得心应手。路遥笔下的农村生活、农民形象,表现的是对自己的历史和感情的尊重,对父兄辈的农民的理解,并不都涉及对农民文化及农民文化价值的评论。如果说他也有文化意义的话,他提供给人们的是一种农民精神文化的标本。诚如路遥所说:“我本身就是农民的儿子,我在农村长大,所以我对农民,象刘巧珍、德顺爷爷这样的人有一种深切的感情,我把他们当作我的父辈和兄弟姊妹一样”…。他正是怀着这种虔诚、尊敬、敬重之情来写农民的。不论是老一代农民,还是青年一代农民,不论是丑是俊,是男是女,是穷是富,是乡村的领导者还是被领导者,是正直的还是狡诘的,是聪明机智者还是憨厚愚笨者,在他的笔下都或直或曲地闪现出个性光彩。他们虽有弱点,但这并没有妨碍作家把他们写成美学意义上的人、有独立的人格意志的人。
路遥的小说对普通农民心灵世界的展示,常常超越了个人性格而进入到人生哲学的层面。庄稼人的哲学,不是来自哲学理论的修养,也不是来自对生存方式的科学认识,而是来自他们的本能需要,来自于历史文化的传承,来自于祖祖辈辈的生活经验。只有那些生活在他们中,并且以平等之心看他们的人,才能为之折服,并如此鲜活地再现于文学作品之中。
走向城市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向,也是这些作家已经实现了的生活。城乡物质生活、文化生活的差异,使这些作家不可能回到现实中的乡村,但在思想上他们都是如人心之向往童年一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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